摘要
刑罚最适度的害恶,即合理的惩罚力度往往基于人们对人性弱点与特点的取向。刑法对惩罚基因的确认,就是对人性恶的预设,惩罚进入运作则是对人性恶的现实评价。刑罚种类和幅度都被限制在社会认同的"人道"基础上。关于人性论的批判和人道主义精神的限制,引发了人们对人权问题的探讨。在刑法现代化进程中,加强对刑法理论根基的研究,有益于改变传统刑法"严刑峻法"的思维定势,树立现代刑法轻刑、宽缓、人道理念,也有助于贯彻"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基本国策。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5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