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将道德层面的诚信上升为法律规制的重要举措,但与妨害民事强制措施这样较为强硬的惩罚相比,失信被执行人利用社会舆论以及他人的道德评价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措施更易于侵犯当事人人权。信用惩戒与人权保障存在的冲突有:与隐私权的冲突;与人身自由的冲突以及迟延撤销信用惩戒导致的人权受损。为保障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中当事人的人权,应当做到把握信用惩戒与人权保障的平衡点,其次由于制度发展的不完善,法官应当充分发挥其自由裁量权,最后严格审查适用信用惩戒的案件类型。
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22期84-84,共1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