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统一原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法制统一原则的贯彻落实关键在地方,地方立法必须满足宪法及其它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及精神,这其中就隐含了"不抵触"原则。但一味强调地方立法对上位法的立法目的的遵循,会导致地方立法能动性的式微。所以,在确保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实现的前提下,同时应将上位法的立法目的与地方实际情况相统一,以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能动性,而地方立法能动性又应当以地方保护主义为下限,以保障法制统一原则的科学落实。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S02期32-35,共4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