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法制在四十多年的发展变迁中,经历了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从“制度移植”到“本土资源”,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生长历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方式转向整体规划与地方先行相结合的试点模式,在顶层设计指导下,地方自发式的试点逐渐由纯粹的政策性导向,走向整体规划的制度设计。在法治的共性与中国个性不断融合的前提下,地方经验作为一种本土资源必定是未来司法制度发展的侧重面向。在当下试点作为合法的改革方式之后,要在合理性问题上进一步优化试点改革的实践操作,切实发挥试点方法之于制度完善的重要效能。
出处
《东南法学》
2023年第2期256-275,共20页
Southeast Law Review
基金
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改革方法论研究”(项目号:FJ2022XZB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