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初祭天用玉全盤繼承了折中鄭王的《大唐開元禮》,其争論始於蒼璧尺寸,最終以聶崇義的失敗而告終。唐宋之際一歲四祭天的基本走向是祭天對象的一致化,慶曆年間余靖等人將一歲四祭昊天上帝統一到蒼璧上,只對新的感生帝用四圭有邸。皇祐年間基於禮制實踐開始了祭玉與燔玉差異和存廢的争論。元豐改制維持了慶曆以對象確定用玉的原則,却引發了對經典中禮玉和祀玉解釋的争論。作爲王學展開的重要學者陸佃廢燔玉之説、以禮玉降神、祀玉享神之説在元豐改制中均未被採納,却被徽宗朝的禮制所繼承。南宋除了禮玉、祀玉問題,全盤繼承了徽宗朝基於陸佃學説的禮制改革的成果。而徽宗朝的禮玉、祀玉制度也在南宋士大夫層面受到廣泛的支持。宋代祭天最終從祭天對象、禮制實踐、經典解釋等各方面走出了鄭玄以降的禮學和禮制。
出处
《经学文献研究集刊》
2022年第2期161-185,共25页
Journal of the Studies on Chinese Classics and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