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达弥施从“符号即表现”的视域出发厘清了符号学作为艺术史方法论对图像学的超越,并以此为出发点论证了绘画作为一种表现的运作逻辑。符号的位移性与绘画的书写性是与之密切相关的两种程序,它们不仅回答了绘画的意义是如何产生的,还重新寻得了绘画自身的体系性,进而为阐释绘画的演进机制寻得了一种新的话语。达弥施通过符号学对视觉内部秩序展开的结构主义研究,为反思艺术史的自律性及符号学的图像阐释效力提供了重要参照。
出处
《外国美学》
2022年第2期105-123,共19页
International Aesthetic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达弥施与20世纪艺术史书写的范式转换”(18YJC760003)
杭州市哲社规划项目“数字技术与当代中国文艺批评的范式转换”(M21JC05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