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肅卣之邑與《嘗麥》年代新證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嘗麥》中的兩個"邑"《嘗麥》是今本《逸周書》的第五十六篇,記載了"王命大正正刑書"的史實,該篇的最後一段記載了刑書在王畿——國、野、采——推行的過程:[1]是月,士師乃命大宗序於天時,祠大暑;乃命少宗祠風雨百享,士師用受其胾[職],以爲其資。邑乃命百姓遂享於家,無卑[俾]民疾,供百享歸祭,閭率里君[用受其職],以爲之資。野宰乃命家[冢]邑、縣、都祠於太祠及風雨也,宰用受其職,以爲之資。采君乃命内禦豐穡享祠,爲施,大夫[用受其職],以爲[之]資。箴[咸]。太史乃藏之盟府,以爲歲典。
作者 張懷通
出处 《青铜器与金文》 2020年第2期117-125,共9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0

共引文献11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