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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浑水式做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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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浑水公司做空瑞幸咖啡公司事件再次引起市场对于专业做空机构及相应的浑水式做空的关注。目前,浑水式做空是我国资本市场需要的一种正常的运作机制,但由于立法与监管层面对其合法性的态度不明,浑水式做空面临着《证券法》上的多重法律障碍,有被认定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风险。合理、适度地规制浑水式做空,首先要区分对待裸卖空与有交收保障的卖空,严格禁止裸卖空;在严厉打击操纵型卖空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对于有交收保障的卖空的监管。其次要完善做空交易的披露规则,增加标记要求。另外,实时追踪资本市场的波动状况,动态把握做空监管力度,是合理规制浑水式做空的长久之策。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225-236,共12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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