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股债融合视域下对赌协议的本质属性与法律规制
1
作者 冉克平 张仪昭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47-258,共12页
伴随2023年《公司法》的颁布和适用,如何在新法视域下理解对赌协议的法律本质并处理对赌协议履行难题是对赌协议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面向。对赌协议目前仍存在理论疑难与实践困境:其一,对赌协议的认定和构成存在困惑,其与明股实债的区分... 伴随2023年《公司法》的颁布和适用,如何在新法视域下理解对赌协议的法律本质并处理对赌协议履行难题是对赌协议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面向。对赌协议目前仍存在理论疑难与实践困境:其一,对赌协议的认定和构成存在困惑,其与明股实债的区分是目前司法实践的核心问题;其二,对赌协议效力与履行区分存在悖论。目前,尽管对赌协议在原则上被认为有效,但在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出现了首例因违反证券市场公共利益而被认定无效的案件。《九民纪要》所提出的“效力-履行区隔论”使对赌协议陷入“履行悖论”,实际履行面临法律和事实上的困境。针对这些问题,应当重新厘清对赌协议的法律本质,并在此基础上重塑对赌协议履行困难的规范解法。首先,对赌协议法律性质特殊,是股权和债权融合的产物。这反映在对赌协议承载的经济利益状态上,其存在趋同与分化的特点,对赌协议投资方的经济利益存在债权人化的倾向。对赌协议的作用场域复杂,受到公司、合同和会计准则、金融监管规则的约束和限制。对赌协议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实现机制存在交叉竞合,在交易构造上符合股债结合型融资的特质,在外部关系上,投资人身份在公司登记材料上记载为股东,而在内部关系上,投资人实际的法律地位是债权人而非股东,这种身份的交叉与转化依靠合同法与公司法工具。其次,对赌协议履行不能的法律困境根植于其股债融合的本质中,契约规则、组织法规则、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应当实现在对赌协议纠纷处理和争议解决上的协调统一。最后,在股债融合视域下,应当通过解释2023年《公司法》中有关类别股的相关规范实现对赌协议的履行。在种类上,应当明确对赌协议可以被类推适用为144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优先股;在行权上,应当适用优先股表决权行使的一般限制并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承担对投资方的特别信义义务。此外,还应当优化公司利润分配规则和减资规则的财源限制以及相关程序,促进公司在不丧失偿债能力的基础上灵活处理其资产以及公司法资本制度革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赌协议 股债融合 2023年《公司法》 公司资本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德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 被引量:6
2
作者 陈思宇 《海峡科学》 2014年第3期12-16,共5页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之一,行政法和环境法的发展都比较完善,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较高,因此研究德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国法律体系来说也具有现实意义。该文主要从德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之一,行政法和环境法的发展都比较完善,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较高,因此研究德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国法律体系来说也具有现实意义。该文主要从德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的对象、程序和司法保护三个方面介绍其制度设计,期望能从其制度特点中总结出一些对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有意义的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法 德国法 欧盟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社会基本权利
3
作者 吕海英 《宁夏党校学报》 2010年第3期51-54,共4页
社会基本权利是现代宪法中一类重要的权利。与平等、自由等传统基本权利不同,社会基本权利的实现不能仅停留在国家不予侵犯的层面,而是更加需要国家的积极行为予以辅助。
关键词 宪法 社会基本权利 立法委托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国家与社会间的功能转移:宪法学的挑战
4
作者 菲利普·库尼克 《新华月报》 2013年第6期39-41,共3页
如果国家优先考虑和那些利益得到有效代表的人群进行沟通,社会分层里的弱者和缺乏经济能力者的利益就面临被忽略的危险。国家任务私有化以及国家决策任由私人施加影响。
关键词 国家与社会 宪法学 功能 经济能力 社会分层 国家决策 法律界限 私有化
原文传递
哲人入丛林:国际关系与政治哲学共同转型的可能
5
作者 李汉松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17-120,112,131,共6页
“国际关系”与“政治哲学”既是一对摹状指称——国邦之间实然乃至应然的关系、公民之间共同生活的反思和想象;也是一组学术工业的生产部门——两个发生于不同学术史语境,共享一系列问题意识的现代学科。在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驱使下,学... “国际关系”与“政治哲学”既是一对摹状指称——国邦之间实然乃至应然的关系、公民之间共同生活的反思和想象;也是一组学术工业的生产部门——两个发生于不同学术史语境,共享一系列问题意识的现代学科。在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驱使下,学者高度分工,也融会贯通;在历史条件和文化语境的约束下,学术流派争鸣嬉变、聚散离合。“间断平衡”之际,偶有熊彼得式的“创造性毁灭”、克里斯坦森式的“颠覆性创新”,但“长时段”之间,学科无非是大变局中的小生态、大无序中的小秩序。坚如笛卡尔的磐石,也在思想史长河中受尽冲刷洗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代学科 颠覆性创新 学术流派 熊彼得 克里斯坦 融会贯通 长时段 大变局
原文传递
德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禁止制度类型分析 被引量:10
6
作者 李倩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19-127,共9页
德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禁止制度分为证据提出的禁止和证据使用的禁止,在其中又有更加详细的2级分类。其中独立性的证据使用禁止,由于侵害了公民的宪法权利而导致实践中争议频出。实践中,通过日记,录音磁带,秘密拍照,录像以及私人侦探所获... 德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禁止制度分为证据提出的禁止和证据使用的禁止,在其中又有更加详细的2级分类。其中独立性的证据使用禁止,由于侵害了公民的宪法权利而导致实践中争议频出。实践中,通过日记,录音磁带,秘密拍照,录像以及私人侦探所获得的证明材料以及"二手证据"是否在诉讼程序中能够合法地使用,我们要着重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性的证据使用禁止 证据禁止的远距离影响 日记的使用 录音磁带的使用 录像的 使用 秘密拍照的证据 私人侦探证据的使用
原文传递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述评 被引量:5
7
作者 谭伟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43-145,共3页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通过国家立法将其对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各成员国的法律,从而实现其防止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和确保欧盟内部市场有序运行的目标。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经十多年的实...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通过国家立法将其对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各成员国的法律,从而实现其防止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和确保欧盟内部市场有序运行的目标。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经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及确保欧盟内部市场有序运行等方面都是较为成功的典范。但是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只针对回收利用和再生确定了具体指标,并没有明确限制各成员国产生包装废弃物的总量,所以未能有效控制包装废弃物总量的增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包装 包装废弃物 指令 欧盟
原文传递
李庄案与刑事辩护——考察德国刑事辩护人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引量:1
8
作者 李倩 《政法学刊》 2010年第6期71-76,共6页
从程序上讨论李庄案,核心问题并非李庄行为的定性,而在于李庄行为怎样被定性。从考察德国的刑事辩护人理论以及相关司法判例出发,研究德国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以及辩护人和被告人的微妙关系,用以证明李庄案审判结果的正确。
关键词 辩护人 辩护权 刑事辩护 辩护人犯罪
原文传递
德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拒绝作证的新发展——从两个案例出发
9
作者 李倩 《证据科学》 2010年第1期93-101,共9页
中国学界近年一直激烈讨论外国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其中包括德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禁止制度。对于德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和第52条至第54条规定的"拒绝作证权"的讨论尤为激... 中国学界近年一直激烈讨论外国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其中包括德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禁止制度。对于德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和第52条至第54条规定的"拒绝作证权"的讨论尤为激烈,纷纷主张在中国建立相应的刑事诉讼制度规范,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的权益。德国法判例表明,违背"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将导致德国法上的证据使用禁止。另外,德国法庭审判强调直接审理原则,其中调查程序中的笔录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判中宣读,甚至对于传闻证据——调查程序中进行审讯的警察和检察官——也不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得自证其罪原则 拒绝作证权 直接审理原则 录音录像案卷的使用
原文传递
法释义学(Rechtsdogmatik)的若干法哲学基本问题——一个纲要性的研究
10
作者 王琦 《法理学论丛》 2013年第1期177-189,共13页
在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德国,法释义学(Rechtsdogmatik)发挥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各种文献中无论是立法资料、教科书还是法院判决,我们都能极其频繁地见到这一概念。无论是悠久历史的民法和刑法,还是较晚近才出现的竞争法、知... 在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德国,法释义学(Rechtsdogmatik)发挥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各种文献中无论是立法资料、教科书还是法院判决,我们都能极其频繁地见到这一概念。无论是悠久历史的民法和刑法,还是较晚近才出现的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等,在德国法上都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备的法释义学。人们常说,在德国学习法律,学的就是法释义学。从法理学的眼光看来,尤为有意义的视角在于:德国法上的法释义学除却其各个部门法上的具体内容之外,它在一般法理论的层面上究竟呈现出何种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法 德国 部门法 民法 历史 资料 问题 大陆法系
原文传递
请求权结构与制定法:案例分析法与制定法的互动 被引量:2
11
作者 贺栩栩(译) 《法律方法》 CSSCI 2016年第1期57-69,共13页
这是无数德国法学院学生的困扰,一方面需要掌握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还需要学习如何将这些规范运用于"鉴定书式"的框架中。本文旨在说明,制定法及其各单个规范之间存在内部联系,而"鉴定书式"的案例分析练习与认识和强... 这是无数德国法学院学生的困扰,一方面需要掌握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还需要学习如何将这些规范运用于"鉴定书式"的框架中。本文旨在说明,制定法及其各单个规范之间存在内部联系,而"鉴定书式"的案例分析练习与认识和强化制定法规范间的内在联系,互有助益。请求权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并不会为我们的法律学习与法学教育平添负担,相反,它自始即服务于更系统化和更条理化地掌握制定法的规定。以"鉴定书式"框架为导向进行思维,可以学会对制定法中的规范进行重新梳理与排序。更为重要的是,在请求权基础的案例分析过程中,学生将自己发现问题,并且意识到规则体系中的断裂和不足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书式 请求权基础 案例分析 《德国民法典》 法律学习 合同成立 德国法 规则体系 撤销权 事实构成
原文传递
消极的和积极的实证主义
12
作者 王琦(译) 《法理学论丛》 2014年第1期109-132,共24页
任何一种关于法律的性质或者本质的理论都宣称提供一种标准(standard),以用来确定(determine)某一社会中的哪些规范构成该社会的法律,这些标准通常采取充分且必要条件的陈述形式。举例而言,法律现实主义的一种幼稚版本坚持认为一个社会... 任何一种关于法律的性质或者本质的理论都宣称提供一种标准(standard),以用来确定(determine)某一社会中的哪些规范构成该社会的法律,这些标准通常采取充分且必要条件的陈述形式。举例而言,法律现实主义的一种幼稚版本坚持认为一个社会的法律是由法官们的判决所构成。在奥斯丁这类早期的实证主义者看来,法律由所谓的主权者的命令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论 法律 主权者 社会 举例 实证主义 现实主义 标准
原文传递
类型化视角下网络直播营销人员的民事责任构造
13
作者 张玉涛 《经济法论丛》 2023年第2期326-342,共17页
当消费者因直播购物而遭受权益损害时,直播营销人员是否以及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民事责任,与其在直播营销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参与的深度及发挥的功能密切相关。在助营式直播业态下,可作鉴证型营销与综合型营销的相对化类型区分。在鉴证... 当消费者因直播购物而遭受权益损害时,直播营销人员是否以及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民事责任,与其在直播营销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参与的深度及发挥的功能密切相关。在助营式直播业态下,可作鉴证型营销与综合型营销的相对化类型区分。在鉴证型营销的视域下,网络直播营销并不当然构成商业广告,而应根据具体的行为模式加以判断;在认定直播营销人员是否构成广告代言人时,应当摒弃可辨识身份的要件,并将基于公共利益从事直播带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除在外。在综合型营销的视域下,应当采取弹性的规制路径,在广告法层面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多元责任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呈现经营者责任的适用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营销 主播 经营者 消费者 广告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