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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居延城到西海郡:兩漢居延經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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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安皓 《文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81-99,共19页
過去學界對居延地區建制沿革變化的討論略顯不足。本文通貫考察兩漢居延經營歷程。漢廷對居延的經營起自武帝太初。太初至征和年間,武帝重啓對匈作戰與西北經營,將居延建設爲漢軍出征匈奴的前進基地,最初經營範圍大致包括居延城、遮虜... 過去學界對居延地區建制沿革變化的討論略顯不足。本文通貫考察兩漢居延經營歷程。漢廷對居延的經營起自武帝太初。太初至征和年間,武帝重啓對匈作戰與西北經營,將居延建設爲漢軍出征匈奴的前進基地,最初經營範圍大致包括居延城、遮虜障及屯田區,並不涵蓋整個額濟納河中下游沿岸。後世所見居延都尉與居延縣的設置實在輪臺詔之後。終西漢一朝,居延都尉始終是張掖郡下一部都尉,並非所謂獨立都尉區,亦不領居延縣。西漢部都尉皆隸屬於郡。王莽代漢,居延地區名稱、建制多次改易。竇融治河西,居延恢復了原有名稱,然居延都尉性質較西漢時發生了根本變化,實際成爲居延縣上級,領縣治民。未來有關建武初年簡文的研究應注意結合這一歷史背景。和帝年間,居延部都尉轉爲居延屬國都尉。安帝時,居延屬國與其他五屬國“别領比郡”。建安中後期,漢廷改置西海郡,自此“居延”這一地名從行政區劃中淡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延 居延都尉部 居延屬國 西海郡 都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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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见封泥与秦县印制变迁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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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闻博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3-56,共14页
秦印制度对战国至秦统一的历史进程多有反映,由封泥所见县印切入,可揭示相关面貌,并增进对秦汉、汉唐政治制度演变的认知。秦印称谓经历由“玺”而“印”的变化,时间非以秦统一为界,而在统一前夕。天子印称“玺”、吏民印称“印”,与秦... 秦印制度对战国至秦统一的历史进程多有反映,由封泥所见县印切入,可揭示相关面貌,并增进对秦汉、汉唐政治制度演变的认知。秦印称谓经历由“玺”而“印”的变化,时间非以秦统一为界,而在统一前夕。天子印称“玺”、吏民印称“印”,与秦统一“正用字”“正用语”的旨趣尚不尽同,后者属“非制度”行为,故曰“群臣莫敢用”。“通官印”指可通于上的“通官”群体用印,对称概念是“小官印”。“官”指官吏而非机构,“小官印”不是“小”的“官印”,而是“小官”的“印”。秦代“小官印”“少官印”是指少吏所持官印。与后世唐代不同,秦官印主要是吏员印。机构主官用印使用职官省称,凸显机构名称,反映秦主官用印时吏员印、官署印属性合一。秦县、乡印存在不同写法,如“绵者”与“绵诸”、“灋丘”与“废丘”、“卿”与“鄉”,是秦“同书文字”的体现,时代分属统一前后。用字之外,界栏也是判断用印时代的重要参考。秦及汉初“道”官不置乡,或设“部”管理,部印之“部”与马王堆地图所见之“部”的性质相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玺印 通官印 小官印 吏员印 官署印 乡印 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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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县制起源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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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闻博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55-78,M0003,M0004,共26页
县制起源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的核心问题。西周王畿“千里”,始封诸侯“方百里”,形成周室对诸侯的优势力量对比。周虽普行分封,但不排斥君主对公邑的直辖管理,实际呈现为王权主导下“公邑一私邑”复合制。东周以降,诸侯县制形成... 县制起源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的核心问题。西周王畿“千里”,始封诸侯“方百里”,形成周室对诸侯的优势力量对比。周虽普行分封,但不排斥君主对公邑的直辖管理,实际呈现为王权主导下“公邑一私邑”复合制。东周以降,诸侯县制形成不同系统。楚县多属灭国的直接转化,内部变动较小,可称“国”、“都”。晋县不是卿大夫采邑,也不兼具公邑、封邑二重性质,实际是君主直辖公邑,晚期任官、司法与秦汉接近。秦商鞅变法全面推行县制,彻底实行公邑化,统一置令、丞、有秩吏,县制最终确立。中国古代分封制、郡县制不宜截然两分。县制形成与社会组织、经济制度变动有关,核心是官僚组织的建立及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秦秦汉 县制 分封制 官像制 商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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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馬樓吴簡自首士賊帥簿復原研究——兼論賊帥、自首士身份與孫吴建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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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孫聞博 《文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47-80,共34页
走馬樓吴簡所見“自首士賊帥人名收米斛數簿”,是孫吴臨湘侯國記録黄武五年至嘉禾三年所領自首賊帥、自首士人名年紀和收取米數的簿書,實際彙編九個年份的分簿而成。簿册原已散亂,今利用揭剥圖、盆號、内容、格式、筆迹等多種考古學信... 走馬樓吴簡所見“自首士賊帥人名收米斛數簿”,是孫吴臨湘侯國記録黄武五年至嘉禾三年所領自首賊帥、自首士人名年紀和收取米數的簿書,實際彙編九個年份的分簿而成。簿册原已散亂,今利用揭剥圖、盆號、内容、格式、筆迹等多種考古學信息來整理復原。與吏民簿有别,簿書由縣廷直接製作並用於上呈,是孫吴初年縣級簿書的典型代表。“自首賊帥”“自首士”是向孫吴政權“自首”的地方民衆武裝首領及所統賊士。漢末三國,地方賊帥以華夏族爲多,部衆有逋逃阻山的華夏族或華夏化民衆,也有原居山陵溪谷的山越、蠻夷,並以前類爲重要。自首士、賊帥雖被專門統計,但實際分散居住在不同鄉、丘,耕種限田,繳納定額限米。孫吴限田耕種者多爲吏、卒、士及職役身份,與普通編户有别。限田是吏員、徭戍從事者、職業軍人、職役從事者耕種的官田,所納稱限米。自首士賊帥簿的復原與研究,不僅拓展了簡牘文書學的理論與實踐,而且可增進對孫吴建國與江東民間武裝關係的認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孫吴建國 臨湘侯國簿書 自首賊帥—自首士 限田—限米 江東民間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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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令》与西汉早期官吏选任——兼论汉唐法律体系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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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闻博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46-157,160,共13页
张家山汉简M336《功令》对西汉早期依据功劳选任官吏有所规定。汉代《功令》是对“旁律”性质的《置吏律》的补充,不宜比附唐代《选举令》。汉《功令》与唐《选举令》性质地位有别,反映唐人对汉代法律体系已较陌生。与既往认识不同,汉... 张家山汉简M336《功令》对西汉早期依据功劳选任官吏有所规定。汉代《功令》是对“旁律”性质的《置吏律》的补充,不宜比附唐代《选举令》。汉《功令》与唐《选举令》性质地位有别,反映唐人对汉代法律体系已较陌生。与既往认识不同,汉代狱律、旁律、令、科品与唐代律、令、格、式在结构、分类和功能上具有较强对应性,分别属于刑罚类法律规定、行政制度法规、对前两类的补充、专项规章细则。汉唐法律体系变迁还呈现与汉唐诏书体系相近的发展线索。《功令》明确规定了中劳、中功的折算比为4∶1,功劳由“中功劳”“军功劳”构成综合性体系,并非仅是年资累积。《功令》中诸多原则可溯至秦,功劳文书存在上功劳、功将两类,阀阅簿、《编年记》墓主记录与上功劳文书存在关联,功将文书又是制作功次文书的主要参考。地方官吏以“史”为区分,形成两种迁转途径,均可由少吏升为长吏,令史一途的纵向流动更强。与荐举制、恩赐制不同,秦汉文官制度的特征是功绩制。《功令》所见超次迁升的机制创新,或可视作察举制度部分内容的先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功令》 汉唐法律体系 功劳 官吏选任 功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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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校长、士吏与游徼——兼论刘邦“为泗上亭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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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闻博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5-122,共18页
校长、士吏与游徼,是秦汉县下治安官吏的重要构成。秦及汉初,亭的长官不称亭长,也不称亭啬夫,多称校长。校长是有秩吏,署亭任职,不持亭印。县市亭负责人称亭啬夫,文书中省称“亭”,持亭印。二者并不相混。刘邦“为泗上亭长”,乃是《史... 校长、士吏与游徼,是秦汉县下治安官吏的重要构成。秦及汉初,亭的长官不称亭长,也不称亭啬夫,多称校长。校长是有秩吏,署亭任职,不持亭印。县市亭负责人称亭啬夫,文书中省称“亭”,持亭印。二者并不相混。刘邦“为泗上亭长”,乃是《史记》用武帝时职官称谓予以比附,应为泗上亭校长。秦代“亭长”秩级高于汉代中期以后,刘邦禄秩高于萧、曹,同属“豪杰吏”,身份并不特别低微。士吏在早期各县普遍存在,以捕盗为主责,相较于校长主亭,士吏主鄣,受令可领导鄣亭警备力量,并在乡亭徼循,“远其县廷”。西汉武帝以降,军事色彩突出的士吏、发弩、髳长,已退出日常职官序列,各县不复常设;亭校长均称亭长,秩级降低,地位下降;加之县尉所属尉史改属县廷,县级武吏系统多有变动。与此同时,游徼作为外部吏,由县廷功曹署任,负责徼循。东汉在“部游徼”的基础上,复增“部贼捕掾”。后者受县廷所遣,因事派出,更有助于贯彻上级命令,凸显县令长的集权趋向。县下治安官吏的设置及调整,反映秦汉王朝由战时体制转向日常行政体制的历史变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亭校长亭啬夫 泗上亭长 士吏 游徼 贼捕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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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祭和墓祀:吐谷浑祖先崇拜初探——敦煌藏文文献《吐谷浑大事纪年》新探之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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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维忠 赵松山 《中国藏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0-70,215,共12页
祖先崇拜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各族人民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强烈信仰,而且至今仍是影响广泛的一种社会信仰。囿于史料的原因,鲜有学者关注到深受汉文化影响的吐谷浑是否存在祖先崇拜这一问题。文章从体现祖先崇拜的庙祭和墓祀这两个层面出发... 祖先崇拜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各族人民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强烈信仰,而且至今仍是影响广泛的一种社会信仰。囿于史料的原因,鲜有学者关注到深受汉文化影响的吐谷浑是否存在祖先崇拜这一问题。文章从体现祖先崇拜的庙祭和墓祀这两个层面出发讨论吐谷浑祖先崇拜现象。以英藏敦煌藏文文献IOL Tib J 1368《吐谷浑大事纪年》为主要材料,通过对该文献中■一词的梳理,讨论吐谷浑庙祭,认为将■可译为“举行祭祖大典”,或“时享大典”。据此可知,吐谷浑不仅存在祭祖活动,而且还存在孟月祭祖这样的礼仪制度,并以青海的吐谷浑王陵墓所存地面祭祀建筑为主,讨论吐谷浑墓祀现象。文章认为,庙祭和墓祀可谓祖先崇拜的一体两面,结合汉文文献的相关记载,可以推知,深受汉文化影响的吐谷浑存在祖先崇拜的社会信仰,并且延续至吐蕃统治时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吐谷浑 祖先崇拜 吐谷浑王陵墓 IOL Tib J 1368《吐谷浑大事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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