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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消费税法的解释与解释性规则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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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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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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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47-55,20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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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7BFX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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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消费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分配法的范畴,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额外课征的税种,其税收征管中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判断消费税的应税事实是否确已发生。究其根本,选择何种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方具备正当性,既是消费税法制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又是消费税法实施中据以认定应税事实的衡量标准。消费税是可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的间接税税种,其征收范围应当以规定的税目为限。税目通常使用不确定法律概念中的经验概念来表述,为此,财税行政机关制定了特有的解释性规则予以阐释。此外,于具体的应税事实发生与否之判断而言,仍然存在解释上的难题,行政解释应以文义解释方法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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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税法
不确定法律概念
解释性规则
解释权限
量能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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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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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解释性规则的法治化——以药品监管为例证
被引量: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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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华琳
牛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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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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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1-102,191,192,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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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规范生命科学研究活动的行政法治问题研究”(16BFX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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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药品监管部门制定解释性规则,是其固有权限所在。解释性规则包括抽象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解释性规则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不具有法律规范效力,但对行政机关有直接拘束效果,对行政相对人有间接拘束效果。解释性规则对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但在药品行政诉讼案例中,更多体现了司法对解释性规则的尊重和援引。应考虑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完善解释性规则的制定程序,并确保解释性规则内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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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法
解释性规则
行政规范性文件
法学方法
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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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aw
interpretative rules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
legal methods
drug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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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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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解释性行政规则的效力及其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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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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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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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中旬)》
2013年第8期134-1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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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内部行政规则表现之一的解释性规则,是行政机关为了确保对法律规范理解、执行的统一性而对机关内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具有法定解释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法定解释性规范不同,解释性规则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仅对行政机关内部起到拘束作用。行政主体通过对解释性规则的运用,对相对人产生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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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解释性规则
内部行政规则
对外效力
行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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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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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阐释与司法适用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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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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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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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2年第3期371-38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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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税法解释性规则以解释性税务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具有第二性规则的从属性、实施性解释的回应性以及税法配套规则的附属性等特征,其本质上属于税务非立法性规则。因税收成文法固有的局限性、税法适用的专业性、调整对象的复杂性而生,并在增强税法规则的确定性、缓和税收法定与税法操作性间的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判断余地”与“行政权威”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支撑。然而,税法解释性规则因受限于自身文本形态繁杂、内容失当以及效力瑕疵而在司法实践中饱受合法性与正当性诟病。缓释税法解释性规则适用困境,应分别从统一文本形态、建立解释规则体系、优化效力规定等路径同时展开治理,确保其充分发挥良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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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法解释性规则
税务非立法性规则
判断余地
行政权威
税法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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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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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解释性行政规则的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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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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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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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12-123,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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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3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课题“功能视角下解释性行政规定的规范化研究”(项目编号:TJFXQN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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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解释性行政规则是蕴含大量行政专业性判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它往往决定了法律规范的实际含义,产生着相较于法律规范更为直接的效力,存在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风险,引发了诸多司法争议。为了实现有效的司法监督,其一,可引入“立法机关授权意图标准”,首先对行政机关的“制定权限”进行判断;其二,完善当前形式合法性审查标准,调整“超越职权”“抵触上位法”“权利义务”等标准的具体适用,酌情审查“专家参与”和“公众参与”等程序;其三,构建合理性审查标准体系,这包括“行政机关是否准备了替代解释”“新旧解释性行政规则是否一致”“解释是否符合立法目的”“解释性行政规则是否具有行政专业性”等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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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解释性行政规则
行政专业性
形式合法性
实质合法性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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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pretive Rules
Administrative Professionalism
Formal Legitimacy
Substantial Legality
Judici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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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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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税法体系中的行政规则初论
被引量: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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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书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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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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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27-1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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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将税法分为法律规则和行政规则两大类,认为我国税法体系存在专业性和行政主导性两个特征,并将税收行政规则划分为立法性规则和解释性规则,认为税收行政规则应当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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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法
税收行政规则
解释性规则
税收法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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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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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同法解释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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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婧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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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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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0年第3期-,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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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合同法中关于风险分配的问题,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都应当求助于合同的解释。本文将探讨这种方法的限度。文章将围绕两种处于合同解释边缘的学说展开讨论,它们分别是条款的默示含义与间接原因规则。这两种学说,通常被认为是空白填补规则,但霍夫曼勋爵试图通过两个颇具影响力的裁决,将它们重新定义为解释性的规则。本文认为,条款的默示含义可以被看作是解释性的,但间接原因不可以。条款的默示含义是可以被解释的,只要我们在得出结论的推理路径上尽到谨慎解释义务,即认可合同文本必然包括特定的未尽事项。但没有哪一种解释推理的一般路径,能够被用来确定间接原因。因此,试图对间接原因进行解释的做法是令人不安和适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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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法
默示含义
间接原因规则
解释性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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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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