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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法属性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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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世荣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26-32,共7页
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 ,而在行政法上 ,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 ,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 :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 ... 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 ,而在行政法上 ,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 ,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 :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 ;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加以保护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确认并授与这些权利 ;行政主体要保证公民一方这些权利的实现等等。行政主体对应义务的多样化 ,实际上已反映了公民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在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财产权 ,在行政法领域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法属性的人身权、财产权 ,两者具有差别。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表现为 :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对行政主体非法侵害人身、财产的抵制权利 ;人身、财产利益的取得权 ,人身、财产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 ;行政契约权 ,人身、财产权益受行政权力违法侵害后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等等。正确认识和掌握这种差别 ,十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人身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身权 财产权 行政法属性 民事权利 行政权力 行政职责 行政主体 行政契约权 行政相对人权利 属性 取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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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的行政法构造 被引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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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保英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64-69,共6页
目前我国权力清单是由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文件的方式进行构造的,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缺陷。因为它将权力清单作为一个事实行为、内部行为、政策导向来看待。事实上,权力清单是具有严格的行政法属性的,不应当与行政政策相等同。如果仅仅... 目前我国权力清单是由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文件的方式进行构造的,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缺陷。因为它将权力清单作为一个事实行为、内部行为、政策导向来看待。事实上,权力清单是具有严格的行政法属性的,不应当与行政政策相等同。如果仅仅将其处理成一种权宜之计,就会大大降低权力清单在行政法治中的价值。因此,我们认为,权力清单必须和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修改行政组织法,将行政系统中的综合权限和职能权限予以厘清;对相关部门行政管理法进行修正,针对每一个部门管理将该领域的权力以清单的方式列举出来;制定专门法典,列举相应的权力清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清单 行政法属性 行政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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