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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竞合关系中的特别法与普通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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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庆军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04-206,共3页
在犯罪竞合中,特别法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起着普通法不可替代的作用。包容竞合情况下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际上是特殊情况下的重法优于轻法。但在我国刑法的某些具体规定中,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并没有体现出重法优于轻法,这是... 在犯罪竞合中,特别法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起着普通法不可替代的作用。包容竞合情况下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际上是特殊情况下的重法优于轻法。但在我国刑法的某些具体规定中,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并没有体现出重法优于轻法,这是我国刑法某些条文的缺陷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竞合 特别法 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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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竞合罪名判定新原则:法益保护完整性——基于对“从一重处断”的反思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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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勇 李正新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2-16,共5页
犯罪竞合有包含竞合、交叉竞合和想象竞合三种类型。传统的犯罪竞合罪名判定奉行"从一重处断"原则,存在着法益保护、犯罪预防、罪刑关系上的误区。犯罪竞合的罪名认定应以法益保护完整性为新的原则,并辅以"从一重处刑&qu... 犯罪竞合有包含竞合、交叉竞合和想象竞合三种类型。传统的犯罪竞合罪名判定奉行"从一重处断"原则,存在着法益保护、犯罪预防、罪刑关系上的误区。犯罪竞合的罪名认定应以法益保护完整性为新的原则,并辅以"从一重处刑"。当一犯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形成犯罪竞合时,哪一个罪名能完整地体现法益保护,就应定哪一个犯罪。一方面,以法益保护完整性原则判定犯罪竞合的罪名不仅可以解决刑事责任、刑罚与犯罪的罪质相适应,而且可以解决刑事责任、刑罚与犯罪的罪量相适应问题,从而全面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在恰当的判定犯罪竞合的罪名基础上,刑事责任与刑罚应当适用"从一重处刑"原则,即如果已经认定的罪名刑罚较重,按照"从一重处刑",处刑的依据就是该罪的刑罚;如果已经认定的罪名刑罚较轻,按照"从一重处刑",则处刑的依据是另一罪的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竞合 罪名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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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犯罪区别 注重犯罪竞合——读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四版)》有感 被引量:1
3
作者 陈长均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1期39-40,共2页
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四版)》于2011年7月问世。从形式上看,与第三版相比,第四版虽然四编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章数甚至比第三版还少了一章,共27章,但内容比原来更加充实。就总论而言,第三版的“客观(违法)构成要件”和“... 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四版)》于2011年7月问世。从形式上看,与第三版相比,第四版虽然四编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章数甚至比第三版还少了一章,共27章,但内容比原来更加充实。就总论而言,第三版的“客观(违法)构成要件”和“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两章,分别变为第四版的“违法构成要件”和“责任要件”两章。从章的名称上能够看得出,在犯罪构成体系上,第四版中更旗帜鲜明地采用了“违法”和“责任”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四版 刑法学 犯罪竞合 教授 犯罪构成体系 构成要件 淡化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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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关系新论——以犯罪的外延为视角
4
作者 王超凡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54-60,共7页
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应该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但是通说的区分标准却存在疑问,必须寻求新的区分标准——通过犯罪的外延可以合理区分二者。由于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都是一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即一行为符合数个犯罪的犯罪构成,换言之,... 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应该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但是通说的区分标准却存在疑问,必须寻求新的区分标准——通过犯罪的外延可以合理区分二者。由于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都是一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即一行为符合数个犯罪的犯罪构成,换言之,就是数罪名的外延存在重合关系。从实质上说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都是犯罪之间的竞合(重合)关系。从逻辑上而言,犯罪之间的竞合关系包括从属关系和交叉关系。法条竞合只存在特别关系,而特别关系属于从属关系。想象竞合犯其实就属于交叉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的外延 犯罪竞合 想象 从属关系 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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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
5
作者 陈宗恺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2期17-19,共3页
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陈宗恺1995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国刑法中原有的伪造货币罪、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丰富发展为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 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陈宗恺1995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国刑法中原有的伪造货币罪、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丰富发展为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走私、使用伪造的货币罪和变造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的货币 犯罪竞合 购买假币 非法持有 假币犯罪 运输假币 行为人 起运点 伪造货币罪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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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还是犯罪竞合
6
作者 赵奕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9期28-29,共2页
《澳门刑法典》第29条(犯罪竞合及连续犯)对犯罪竞合和连续犯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第1款规定:“罪数系以实际实现之罪状个数,或以行为人之行为符合同一罪状之次数确定。”该条第2款规定:“数次实现同一罪状或基本上保护同一法益之... 《澳门刑法典》第29条(犯罪竞合及连续犯)对犯罪竞合和连续犯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第1款规定:“罪数系以实际实现之罪状个数,或以行为人之行为符合同一罪状之次数确定。”该条第2款规定:“数次实现同一罪状或基本上保护同一法益之不同罪状,而实行之方式本质上相同,且系在可相当减轻行为人罪过之同一外在情况诱发下实行者,仅构成一连续犯。”《澳门刑法典》对连续犯《本来的数罪)按一罪处罚,将之排除在了数罪并罚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竞合 连续犯 数罪并罚 行为人 刑法典 罪状 同一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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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还是犯罪竞合(下)
7
作者 赵奕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10期26-27,共2页
台湾关于连续犯的规定与澳门刑法的定义不同,台湾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连续数行为而犯同一罪名者,以一罪论。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台湾学者韩忠谟认为,连续犯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须有单一之决意。连续犯数个可以独立构成... 台湾关于连续犯的规定与澳门刑法的定义不同,台湾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连续数行为而犯同一罪名者,以一罪论。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台湾学者韩忠谟认为,连续犯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须有单一之决意。连续犯数个可以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均出于一个决意,换言之,行为人对于同种或类似之行为,必须概括的有所预见,为继续反复实行之决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竞合 连续犯 台湾学者 澳门刑法 行为人 同一罪名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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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犯罪竞合
8
《吉林人大》 2022年第12期46-47,共2页
【典型案例】张某,某市国有控股A公司副总经理兼进口业务部经理,负责公司某进口化工原料的销售工作。2016年,张某利用该化工原料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之机,操纵该公司与其姐姐实际控制的私营企业开展该化工原料购销业务,通过在市场高价... 【典型案例】张某,某市国有控股A公司副总经理兼进口业务部经理,负责公司某进口化工原料的销售工作。2016年,张某利用该化工原料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之机,操纵该公司与其姐姐实际控制的私营企业开展该化工原料购销业务,通过在市场高价时不签合同违规发货、低价时再签合同收款的方式,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姐姐实际控制的私营企业销售化工原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公司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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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竞合犯的理论探究 被引量:10
9
作者 张小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75-82,共8页
想像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事实行为,而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犯罪形态。其基本特征为:想像的犯罪竞合,实质的、裁判的一罪;基于单一或复合罪过的一个事实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具体犯罪。想像竞合犯不同于规范竞合与结果加... 想像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事实行为,而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犯罪形态。其基本特征为:想像的犯罪竞合,实质的、裁判的一罪;基于单一或复合罪过的一个事实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具体犯罪。想像竞合犯不同于规范竞合与结果加重犯。想像竞合犯一个事实行为的重复性,强调的是事实行为在数罪评价中的整体重复,包括准整体重复。打击错误原则上可以视为想像竞合犯的情形。对于想像竞合犯从一重处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想像 事实行为 结果加重犯 犯罪形态 犯罪竞合 基本特征 罪过 行为人 重复性 罪名 体重 裁判 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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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竞合问题
10
作者 李森 陈烨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108-110,共3页
由于我国刑法对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规定并不完善,所以在这一犯罪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关于法律竞合的问题。强迫职工劳动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强迫职工劳动引发被害人自杀、自残或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当按... 由于我国刑法对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规定并不完善,所以在这一犯罪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关于法律竞合的问题。强迫职工劳动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强迫职工劳动引发被害人自杀、自残或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进行处理;强迫职工劳动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竞合时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原则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强迫职工劳动罪 犯罪竞合 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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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犯罪之间界限和区分标准的合理性辨析
11
作者 李会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34-44,共11页
认为“传统刑法理论为了区分犯罪而刻意寻找和设立犯罪之间的界限和区分标准,会造成犯罪的认定困难”的观点,是对证据法裁判原则存在误解的表现。在存在竞合关系的犯罪中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不会给犯罪的认定造成任何困难。对于部分区... 认为“传统刑法理论为了区分犯罪而刻意寻找和设立犯罪之间的界限和区分标准,会造成犯罪的认定困难”的观点,是对证据法裁判原则存在误解的表现。在存在竞合关系的犯罪中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不会给犯罪的认定造成任何困难。对于部分区分标准曲解构成要件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可通过完善区分标准以解决这一问题。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并非对立关系,即使设立了犯罪之间的界限和区分标准,也可以运用犯罪竞合的相关法理处理问题。基于此,除了在具有中立关系的犯罪之间没有必要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外,在具有对立关系、特别关系、交叉关系的犯罪之间均具有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的必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界限 犯罪竞合 对立关系 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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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贷款诈骗罪的竞合犯罪之认定
12
作者 曾照雷 王伟 《魅力中国》 2011年第5期152-152,共1页
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该罪设立之初对打击贷款诈骗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刑法对该罪规定的疏漏之处日益暴露出来。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新的贷款诈骗行为越来越多,尤其是贷款诈骗罪的竞合犯罪给司... 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该罪设立之初对打击贷款诈骗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刑法对该罪规定的疏漏之处日益暴露出来。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新的贷款诈骗行为越来越多,尤其是贷款诈骗罪的竞合犯罪给司法部门认定这类行为造成了一定困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贷款诈骗罪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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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石倩雯 《西部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62-76,共15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设立之初,理论界对此就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各类适用问题频出。该罪属于帮助行为的立法正犯化,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单独的保护法益。同时,帮助行为的自然属性并不因此丧失,根据共犯限制从属性原理,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设立之初,理论界对此就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各类适用问题频出。该罪属于帮助行为的立法正犯化,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单独的保护法益。同时,帮助行为的自然属性并不因此丧失,根据共犯限制从属性原理,该罪以被帮助者实施犯罪行为为前提,且帮助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该罪兼具独立性与依附性,只有平衡好两者关系,才能避免实践中该罪优先适用的现状。该罪与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犯罪的帮助犯,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名存在交叉、重合部分。明确各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准确划分各罪界限是正确适用罪名的前提。同时,正确处理犯罪竞合问题也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遵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共犯从属性 独立性 依附性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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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限缩解释适用 被引量:50
14
作者 陈洪兵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09-117,共9页
《刑法》第287条之二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即帮助行为的实行行为化,而非帮助犯的量刑规则;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需他人利用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实施了犯罪行为意义上的犯罪(无需满足盗窃、诈骗数额较大等罪量要求)即可;教唆、帮助... 《刑法》第287条之二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即帮助行为的实行行为化,而非帮助犯的量刑规则;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需他人利用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实施了犯罪行为意义上的犯罪(无需满足盗窃、诈骗数额较大等罪量要求)即可;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成立该罪的教唆、帮助犯;一般而言,只有违反行业操作规范,深度参与他人犯罪活动,提供针对特定对象,专门便于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技术支持与帮助,才能认为超出了中立帮助行为或正当业务行为的范畴,而有成立该罪的余地;无论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只要认定只有一个行为而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就应从一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犯的正犯化 中立帮助行为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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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视角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问题论解 被引量:2
15
作者 梁成意 徐杰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45-55,共11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结合相关认定标准,通过司法推定方式证明其“确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从非法获利状况、帮助行为情况、帮助下游犯罪造成的损害以及再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关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不应对此处“犯罪”进行限制解释;本罪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最终仍应根据本罪第3款规定择重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 情节严重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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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销犯罪的几点思考——兼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四条
16
作者 李雅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52-56,80,共6页
文章以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四条为题点,认为传销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为自然人,因而,草案第四条关于传销犯罪的主体的规定并不周延。传销犯罪可以和诈骗罪形成犯罪竞合,此时应当通过考察构成要件、案件事实情况以及构成要... 文章以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四条为题点,认为传销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为自然人,因而,草案第四条关于传销犯罪的主体的规定并不周延。传销犯罪可以和诈骗罪形成犯罪竞合,此时应当通过考察构成要件、案件事实情况以及构成要件与案件事实情况的符合性再做定论。传销犯罪不可能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形成竞合。传销犯罪一般还裹挟有其他犯罪如非法拘禁、绑架等罪,此时宜数罪并罚。对于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或者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即便自身并未参与传销活动,仍宜以传销犯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四条 传销犯罪 非法经营罪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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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17
作者 吴殿朝 张羽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54-57,共4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发案数量近年呈现爆炸式上升趋势。正确处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问题,既要防止罪名适用的“口袋化”倾向,又要注意处理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的罪名竞合问题。
关键词 帮信罪 犯罪竞合 口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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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刑法认定 被引量:3
18
作者 房慧颖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0-160,164,共12页
通过刑法手段有效保护数据产品的权利,促进数据产品的安全高效流通与利用,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空间刑法之治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刑法认定中面临界定数据产品法律属性、确定侵... 通过刑法手段有效保护数据产品的权利,促进数据产品的安全高效流通与利用,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空间刑法之治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刑法认定中面临界定数据产品法律属性、确定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之刑法认定最优方案,以及如何适配传统罪刑规范体系对侵犯数据产品权利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等现实问题。三个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是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有效保护数据产品权利的刑法机制时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于前者,数据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应得以肯认;于中者,“数据犯罪说”“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说”面临规范认定或方法论层面的障碍;于后者,需要根据数据产品的特征与存在形态,对财产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占有转移、数额等对财产犯罪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事实重新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从而将传统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重新适配于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据产品 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 “数据犯罪说” “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说” “财产犯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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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罪行为方式、犯罪主体的规范诠释与完善
19
作者 周新垒 《法学(汉斯)》 2023年第1期207-216,共10页
对冒名顶替罪的诠释应遵循立法初衷,以体系性视角展开分析。冒名顶替罪保护的法益为复合法益,其中社会管理秩序为核心内容,公民受教育权为价值内涵,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为外在表现。盗用和冒用应属包含关系,冒用涵盖了经他人授权而使用的... 对冒名顶替罪的诠释应遵循立法初衷,以体系性视角展开分析。冒名顶替罪保护的法益为复合法益,其中社会管理秩序为核心内容,公民受教育权为价值内涵,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为外在表现。盗用和冒用应属包含关系,冒用涵盖了经他人授权而使用的情形。顶替指挤占并取代他人实际取得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行为,因此受害人是否入学不影响犯罪成立。对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范围应以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种类为依据进行认定,不应拘泥于培养模式和授课形式。冒名顶替罪与刑法第280条、第280条之一构成刑法中的“盗窃身份罪”体系,应将三罪理解为吸收关系,以厘清犯罪竞合问题,并加强本罪司法适用率。对顶替者适用刑罚应恪守宽严相济和教育改造理念,对组织、指使者应当从重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做限缩解释,即滥用职权实质帮助冒名者完成顶替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罪 法益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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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网络寻衅滋事犯罪
20
作者 姚国豪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12期17-18,共2页
互联网时代,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密不可分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信息网络的普及化,导致寻衅滋事行为在网络领域也频频发生。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社会秩序,针对日益频发的网络型寻衅滋事行为,《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 互联网时代,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密不可分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信息网络的普及化,导致寻衅滋事行为在网络领域也频频发生。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社会秩序,针对日益频发的网络型寻衅滋事行为,《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201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探讨后出台。文章在《解释》的基础上对网络寻衅滋事法律定性及边界问题进行探究,从而进一步加深对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的认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寻衅滋事 公共秩序 公共场所秩序 网络诽谤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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