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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研究——以已聚众但未实施斗殴行为为视角
1
作者 肖权东 段修尚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0期70-75,共6页
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名以简单罪状规定,且尽管司法机关出台过一些司法解释,但仍有大量问题没有进行解释说明,导致在理论和实务界对某些情况判断标准不一,如行为人已实施聚众行为,但未实施斗殴行为的属于何种犯罪形态问题。应当在释清... 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名以简单罪状规定,且尽管司法机关出台过一些司法解释,但仍有大量问题没有进行解释说明,导致在理论和实务界对某些情况判断标准不一,如行为人已实施聚众行为,但未实施斗殴行为的属于何种犯罪形态问题。应当在释清聚众斗殴犯罪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结合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在法理与情理的充分融合中来精准把握斗殴双方行为的即时表现,从多重视角的类型分析来寻求妥当辨析犯罪形态的规范路径。可从聚众斗殴罪的性质以及聚众和斗殴两方面进行分析,行为人虽已聚众但未完成斗殴行为的应可成立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众斗殴 行为犯 犯罪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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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犯的未完成形态 被引量:2
2
作者 李冠煜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67-70,共4页
从犯的未完成形态涉及从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日本刑法理论和判例有关从犯的未完成形态的见解对中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在不同的行为阶段,成立从犯有着不同的条件。中国《刑法》将从犯分为帮助犯和次要实行犯两种。前者属于狭义共犯... 从犯的未完成形态涉及从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日本刑法理论和判例有关从犯的未完成形态的见解对中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在不同的行为阶段,成立从犯有着不同的条件。中国《刑法》将从犯分为帮助犯和次要实行犯两种。前者属于狭义共犯,可准用教唆犯未完成形态的结论;后者实为正犯,可准用共同正犯未完成形态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犯 未完成形态 预备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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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被引量:1
3
作者 蒋苏淮 程亮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23-25,30,共4页
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界争议较大的问题。应以法律文本为起点,以刑法理论为推理依托,分析、阐述走私犯罪的预备、未遂与中止形态,以期揭示法律规定的原有之意,为实践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
关键词 走私 未完成形态 结果犯 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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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形态犯罪的理论困惑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再解读 被引量:2
4
作者 刘继春 《社科纵横》 2004年第5期61-62,共2页
本文通过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在解释未完成形态犯罪和违法性阻却事由时遇到的困境进行分析剖解 ,批驳了“一个犯罪只有一个犯罪构成”的观点 ,并修正了对犯罪构成理论的一些错误理解。同时 ,在坚持刑事一体化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对该说的一... 本文通过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在解释未完成形态犯罪和违法性阻却事由时遇到的困境进行分析剖解 ,批驳了“一个犯罪只有一个犯罪构成”的观点 ,并修正了对犯罪构成理论的一些错误理解。同时 ,在坚持刑事一体化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对该说的一些个人理解。最后得出了一个全新的结论 :我国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犯罪成立 违法性阻却事由 未完成形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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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5
作者 王斌 雷雨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95-97,共3页
单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自然人犯罪未完成形态既有共性 ,又有个性。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 ,在判定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未完成形态时 ,将出现与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不一致的情形 ,从而使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呈现错综复杂... 单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自然人犯罪未完成形态既有共性 ,又有个性。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 ,在判定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未完成形态时 ,将出现与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不一致的情形 ,从而使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未完成形态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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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论 被引量:1
6
作者 褚耿芳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3期73-75,共3页
在实际犯罪活动中 ,因各种原因使得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在表现形式上具多样性 ,存在着共同犯罪的未遂与其他犯罪形态共存的情况 ,如共同犯罪的未遂与预备共存和共同犯罪的未遂与既遂共存等情况 ,还存在共同犯罪的中止以及与其他犯罪形... 在实际犯罪活动中 ,因各种原因使得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在表现形式上具多样性 ,存在着共同犯罪的未遂与其他犯罪形态共存的情况 ,如共同犯罪的未遂与预备共存和共同犯罪的未遂与既遂共存等情况 ,还存在共同犯罪的中止以及与其他犯罪形态的共存现象 ,如共同犯罪的中止与未遂共存和共同犯罪的中止与既遂共存等现象。通过案例分析 ,可以很好地认识这些共存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犯罪形态 刑法 犯罪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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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对犯罪未完成形态之规定不妥
7
作者 胡海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27-32,共6页
刑法总则规定犯罪未完成形态原则上都是犯罪行为,但这一规定造成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混淆,在司法实践上违背现实情况,在刑法体系上造成与分则具体罪名构成要件的自相矛盾,而且在刑法理论上引发了学者对我国犯罪构成立法模式的误... 刑法总则规定犯罪未完成形态原则上都是犯罪行为,但这一规定造成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混淆,在司法实践上违背现实情况,在刑法体系上造成与分则具体罪名构成要件的自相矛盾,而且在刑法理论上引发了学者对我国犯罪构成立法模式的误解、争论。因此应该对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进行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完成形态 立法失误 立法模式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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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未完成形态
8
作者 王凌 沈春明 《医学教育探索》 2008年第6期657-660,共4页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中止形态的成立,从而得出非法行医罪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成立。接着通过比较分析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中止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来说明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与中止的认定标准及对其研究的意义,最后以一具体案例来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未完成形态 情节犯 行为犯 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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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9
作者 齐天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85-89,共5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犯罪在立法和司法上都逐渐受到重视。但由于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和司法解释的滞后,导致单位犯罪在停止形态方面呈现出立法与法律适用不协调的局面。为此应在确定单位犯罪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前提下对单位犯罪停止形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犯罪在立法和司法上都逐渐受到重视。但由于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和司法解释的滞后,导致单位犯罪在停止形态方面呈现出立法与法律适用不协调的局面。为此应在确定单位犯罪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前提下对单位犯罪停止形态的特殊问题明确化。把握单位犯罪的本质,继而通过现有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来认定其各种不同形态,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未完成形态 预备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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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化问题的比较与思考
10
作者 张俊霞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163-166,共4页
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刑事立法技术以及价值取向问题。对计算机网... 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刑事立法技术以及价值取向问题。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文章通过对各国刑法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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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未完成形态探讨
11
作者 尹文健 《政法学刊(甘肃)》 1992年第2期40-43,39,共5页
近年来,敲诈勒索犯罪的发案率呈明显上升的趋势。由敲诈勒索这一犯罪的特点所决定,敲诈勒索而未完成犯罪的案件占有较大比重。司法实践怎样正确认定这些性质各异的犯罪未完成形态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此对... 近年来,敲诈勒索犯罪的发案率呈明显上升的趋势。由敲诈勒索这一犯罪的特点所决定,敲诈勒索而未完成犯罪的案件占有较大比重。司法实践怎样正确认定这些性质各异的犯罪未完成形态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此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数种犯罪未完成形态作一些初步探讨。一、敲诈勒索罪的犯罪预备形态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根据这一规定,并结合敲诈勒索罪的内容及我国刑法的有关原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犯罪构成 行为人 犯罪未完成形态 我国刑法 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 财产性利益 实行行为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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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12
作者 赵秉志 《政法学刊(甘肃)》 1991年第1期7-12,共6页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即既遂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完全具备,这一问题已在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中得到阐述,不难理解与把握,因而并不需要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专题研究中再专门研究。而故意犯罪未完成形...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即既遂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完全具备,这一问题已在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中得到阐述,不难理解与把握,因而并不需要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专题研究中再专门研究。而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与完成形态相比在犯罪构成上有其特点,其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问题尚未在犯罪构成一般原理中得到阐述,较难理解,因此有必要加以专门探讨。正确认识与把握这一问题,对于各种未完成形态的分析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模式 刑事责任 犯罪未完成形态 主客观相统一 犯罪故意 故意犯罪 犯罪预备 犯罪 犯罪概念 既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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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及其适用
13
作者 陈东茹 《广东法学》 2001年第6期45-49,共5页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故意犯罪,要经过一个犯罪的起意、准备、实行、完成的发展过程。但是,犯罪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有可能完成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使犯罪得逞,形成犯罪既遂;也可能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故意犯罪,要经过一个犯罪的起意、准备、实行、完成的发展过程。但是,犯罪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有可能完成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使犯罪得逞,形成犯罪既遂;也可能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没有得逞,而形成犯罪未遂;还可能由于犯罪分子自动放弃、停止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形成犯罪中止。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犯罪形态。犯罪的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分子 既遂 故意犯罪 未完成形态 犯罪结果 作案 停止 实行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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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刑法立场
14
作者 唐卫东 《中国电子商务》 2009年第9期148-148,共1页
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分类,对它的处罚态度也有所不同,这是直接与刑法的基本观念相联系。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刑法立场的对立、不同刑罚目的的选择在未完成形态领域内表现得淋漓尽致。本文首先从比较法的角... 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分类,对它的处罚态度也有所不同,这是直接与刑法的基本观念相联系。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刑法立场的对立、不同刑罚目的的选择在未完成形态领域内表现得淋漓尽致。本文首先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念、分类以及体系性位置作出综述,然后对中国面对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刑法立场在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领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完成形态 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 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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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未完成形态
15
作者 门永贵 胡成胜 《青年与社会(下)》 2013年第9期96-96,共1页
我国《刑法》第347条所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在出现多种行为并存的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情形下,此类罪名的认定变得较为棘手。对此,应当遵循罪行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可以并列定为... 我国《刑法》第347条所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在出现多种行为并存的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情形下,此类罪名的认定变得较为棘手。对此,应当遵循罪行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可以并列定为一个罪名,也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作为罪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共同犯罪 未完成形态 罪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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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未完成形态初探
16
作者 马海峰 《青年与社会(下)》 2013年第11期102-102,共1页
危险犯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理论界对其研究却不是很多。文章就危险犯的几种未完成形态进行初步研究,以便更加深入、全面、客观地了解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
关键词 危险犯 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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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唆犯的性质及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被引量:1
17
作者 孟琳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28-31,共4页
国内外刑法学者对教唆犯理论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在教唆犯的性质、概念和处罚原则上仍存在诸多观点。本文在对教唆犯性质的几种观点进行归纳的基础上,分别对教唆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教唆犯 完成的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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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视野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理性建构 被引量:6
18
作者 柳忠卫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40-54,176,共15页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是客观主义犯罪观和主观主义犯罪观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上的立法体现。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不仅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而且征表和反映了国家的刑事政策取向和对不同行为的刑事政策态度。中国现行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是客观主义犯罪观和主观主义犯罪观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上的立法体现。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不仅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而且征表和反映了国家的刑事政策取向和对不同行为的刑事政策态度。中国现行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主要缺陷是:刑法总则的立法模式与分则的犯罪构成模式相矛盾;刑事立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泛化和刑事司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异化致使罪刑法定原则受到挑战;刑事立法对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主观化不当地扩张了可罚的未遂行为的范围。中国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应当进行如下改革: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例外化;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客观化;犯罪中止行为认定的合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未完成形态 立法模式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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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 被引量:2
19
作者 黄开诚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4年第2期22-28,共7页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 ,其存在的范围 ,不仅反映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而且也受犯罪既遂形态类型的制约。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对我国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的范围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刑法 犯罪未完成形态 中国 犯罪既遂 犯罪形态 存在范围 结果犯 既遂形态类型 情节犯 情节加重犯 纯正不作为犯 危险犯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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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批判论——以犯罪未完成形态基本理论为突破口 被引量:1
20
作者 胡莎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3-8,共6页
本文通过解读法益在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地位、概念、分类及其功能,同时凭借对法益理论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重点概念澄清、处罚正当性依据和从轻或减免处罚根据中的适用等三个问题的具体展开,得出法益有如下几点缺陷并且值得我们注意:法益... 本文通过解读法益在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地位、概念、分类及其功能,同时凭借对法益理论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重点概念澄清、处罚正当性依据和从轻或减免处罚根据中的适用等三个问题的具体展开,得出法益有如下几点缺陷并且值得我们注意:法益理论为保持其生命活力,其概念内涵总是呈现出狂放不羁、与时俱进、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姿态,应对其加以限制,没有限制就等于没有自由,法益内涵自由扩张实则为无秩序之象征;法益理论对犯罪未完成具体问题的解决不具有全面总括性解释或刑事政策机能,只能采法益原则为分析角度之一,不能全盘接受法益原则对刑法理论的解说;实然层面上,在法益理论指导下的我国刑法重视社会保护机能多于人权保障机能;在引进法益侵害之说并进而取代社会危害性学术地位时,应考虑并且克服社会危害性本身的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侵害 法益批判 犯罪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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