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13篇文章
< 1 2 6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持有型犯罪的主客观特征 被引量:12
1
作者 郝守才 张亚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6期23-26,共4页
持有型犯罪是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目前 ,在刑法理论上对这一类犯罪的行为方式到底应归于作为还是不作为 ,抑或是第三行为方式以及这一类犯罪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性争议较大。本文着重探讨了持有型犯罪的行为方式归属以及... 持有型犯罪是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目前 ,在刑法理论上对这一类犯罪的行为方式到底应归于作为还是不作为 ,抑或是第三行为方式以及这一类犯罪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性争议较大。本文着重探讨了持有型犯罪的行为方式归属以及其所具有的客观行为性和主观罪过性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纯持有型犯罪 作为 不作为 刑法 严格责任 客观行为性 主观罪过性 社会行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被引量:53
2
作者 梁根林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35-40,共6页
为消除持有型犯罪构成过于强化法益保护功能、削弱人权保障功能的潜在威胁 ,立法者应当慎重设置持有型犯罪构成 ,使持有型犯罪构成成为刑事立法的特例而非常例 ;应当反映持有型犯罪的特殊的不法、罪责内涵以及可罚性程度 ,考虑持有型犯... 为消除持有型犯罪构成过于强化法益保护功能、削弱人权保障功能的潜在威胁 ,立法者应当慎重设置持有型犯罪构成 ,使持有型犯罪构成成为刑事立法的特例而非常例 ;应当反映持有型犯罪的特殊的不法、罪责内涵以及可罚性程度 ,考虑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推定可能出错的特点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刑事政策 犯罪构成 人权保障 犯罪特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益侵害视角下持有型犯罪的重释——兼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合理性 被引量:19
3
作者 杜磊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18-130,共13页
在有关持有型犯罪的犯罪形式的学说中,"第三种形式说"更具有说服力,因为传统的作为和不作为属于"行动"范畴,而持有属"状态"范畴,它们并不是同一层次的事物;持有型犯罪的特殊性还体现在,如果从法益侵害的... 在有关持有型犯罪的犯罪形式的学说中,"第三种形式说"更具有说服力,因为传统的作为和不作为属于"行动"范畴,而持有属"状态"范畴,它们并不是同一层次的事物;持有型犯罪的特殊性还体现在,如果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出发,持有这种状态本身并不像作为和不作为那样侵害了法益,持有型犯罪的法益侵害性体现在它的"依附性"上;从这个角度去审视持有型犯罪,能够将持有型犯罪区分为真正的持有型犯罪和不真正的持有型犯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120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无疑应当属于不真正的持有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持有 持有型犯罪 法益 依附性 不作为犯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及其适用 被引量:22
4
作者 陈洪兵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3期71-80,共10页
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在于,国家出于对重大公共利益的保护而作出的一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证明事项的变更。之所以不处罚购买、吸食毒品的行为,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被害人,因而处罚为自己吸食而持有一定量毒品的行... 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在于,国家出于对重大公共利益的保护而作出的一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证明事项的变更。之所以不处罚购买、吸食毒品的行为,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被害人,因而处罚为自己吸食而持有一定量毒品的行为,系变相处罚吸毒行为,而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代购毒品者因不是被害人,无论其是否牟利,均应以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能够查明来源或去向的,非法持有的立法推定即被推翻,应排除持有型犯罪的适用,而以来源或去向性罪名定罪处罚(包括预备、未遂);主动交待的,能够成立来源、去向性犯罪或持有型犯罪本身的自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难以成立共犯;事后查明真实来源的,应当撤销原持有型犯罪的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贩卖毒品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自首 共犯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扩张与司法限缩——基于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被引量:11
5
作者 陈洪兵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0-85,共16页
近年来持有型犯罪立法呈现迅速扩张的趋势,而持有型犯罪与刑法人权保障机能存在天然紧张关系,在司法上应限制持有型犯罪的适用。除非法持有枪支罪外,不应认为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处罚根据)在于持有行为本身的抽象性危险,而应认为持... 近年来持有型犯罪立法呈现迅速扩张的趋势,而持有型犯罪与刑法人权保障机能存在天然紧张关系,在司法上应限制持有型犯罪的适用。除非法持有枪支罪外,不应认为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处罚根据)在于持有行为本身的抽象性危险,而应认为持有型犯罪属于一种立法推定性规范。处罚吸毒者持有、运输毒品的行为,系变相处罚吸毒行为,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不应简单地将持有型犯罪看作继续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主动交代存在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自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决生效后查明来源的,应当撤销原判决,以所查明的来源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正当性根据 毒品犯罪 继续犯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持有型犯罪的性质、正当性根据及其限度 被引量:6
6
作者 姜敏 詹惟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55-66,共12页
持有型犯罪有不同的设立目的和类型,其既可能是为了超前预防也可能是为了事后堵截。将持有放在持有型犯罪的语境下予以考察,其也应当有不同的性质。对于超前预防型的持有犯罪而言,基于其为后续犯罪做准备这样的特征,此时的持有可以被认... 持有型犯罪有不同的设立目的和类型,其既可能是为了超前预防也可能是为了事后堵截。将持有放在持有型犯罪的语境下予以考察,其也应当有不同的性质。对于超前预防型的持有犯罪而言,基于其为后续犯罪做准备这样的特征,此时的持有可以被认为是予以了实行化的预备行为,从而从评价意义上可以被认为是作为,而有关其正当性根据和犯罪化限度等问题,就可以消解于实质预备犯或曰预备行为实行化,以及抽象危险犯的法理之中。在具体限度上,应从持有物对后续犯罪的作用,所指向的法益以及行为人后续主观目的三个方面予以限定。对于事后堵截式的持有型犯罪而言,其严密法网的功利诉求浓厚,但本身并不具有再进一步侵害法益的抽象危险,其背后的法益侵害性就存在疑问,所以这种类型的持有型犯罪就难以被认为像超前预防型的持有犯罪那样具有了实行行为性而在评价意义上被认为是作为,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可能也需要予以彻底的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实质预备犯 限度 性质 正当性根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再论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以我国刑法规定的持有型犯罪为例 被引量:7
7
作者 张斌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27-135,共9页
刑法上,被告人在特定个罪中针对特定事项承担客观证明责任,宏观上体现了国家针对特定法益趋于严厉的刑事政策选择和保护,微观上通过明确特定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得以实施,这在持有型犯罪的刑事立法中表现尤为明显。从证明角度来看,... 刑法上,被告人在特定个罪中针对特定事项承担客观证明责任,宏观上体现了国家针对特定法益趋于严厉的刑事政策选择和保护,微观上通过明确特定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得以实施,这在持有型犯罪的刑事立法中表现尤为明显。从证明角度来看,要真正体现持有犯需要的周延特定法益保护、严密刑事法网和严格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功能定位,只能由被告人证明持有特定物品行为并不会对特定法益造成可能的侵害结果,这是被告人在该类犯罪中要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的刑法根据。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是一种提示国家刑事政策风向的技术性装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客观证明责任 刑事政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概念辨析 被引量:2
8
作者 黄丽勤 周铭川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70-73,共4页
持有是指主体对物品事实上的支配与控制,它与占有并无本质区别。民法上的占有具占有和占有权两种含义,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含义是一样的,但与民法上的占有权则有区别。持有是主客观的统一体,它要求时间上的延续性但不要求空间上... 持有是指主体对物品事实上的支配与控制,它与占有并无本质区别。民法上的占有具占有和占有权两种含义,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含义是一样的,但与民法上的占有权则有区别。持有是主客观的统一体,它要求时间上的延续性但不要求空间上的紧密性。持有型犯罪是指以持有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秘密、巨额非法所得以及因持有其他管制物品、危险物品而危及公共安全为主要特征的一类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 占有 定义 持有型犯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再探讨──兼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10
9
作者 张广永 《政法论丛》 CSSCI 1998年第3期11-13,共3页
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再探讨──兼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张广永从1810年《法国刑法典》规定持有型犯罪伊始①,各国刑法典纷纷效仿,我国也在1997年新刑法典中规定多种持有型犯罪。但该种犯罪的诸多问题在刑法学界仍存在争... 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再探讨──兼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张广永从1810年《法国刑法典》规定持有型犯罪伊始①,各国刑法典纷纷效仿,我国也在1997年新刑法典中规定多种持有型犯罪。但该种犯罪的诸多问题在刑法学界仍存在争议,笔者拟就争议的中心问题即持有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行为 持有型犯罪 法律性质 再探讨 行为人 金融票证 注册商标标识 模范刑法典 犯罪行为形式 择一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效率与公平:持有型犯罪的法律经济学思考 被引量:1
10
作者 黎映桃 胡铁民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22-124,共3页
效率与公平是一个历久弥新的法律经济学课题。持有型犯罪与普通型犯罪对效率与公平的影响区别甚大。借鉴法律经济学长于利用的模型、公式分析两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司法资源量 (成本投入 )和犯罪惩治量 (收益产出 ) ,显现出持有型犯罪的... 效率与公平是一个历久弥新的法律经济学课题。持有型犯罪与普通型犯罪对效率与公平的影响区别甚大。借鉴法律经济学长于利用的模型、公式分析两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司法资源量 (成本投入 )和犯罪惩治量 (收益产出 ) ,显现出持有型犯罪的刑法设定 ,提高了惩治此类犯罪的效率 ,但降低了刑法惩治犯罪所应实现的公平价值。在法律经济学视野中 ,合理框定效率与公平的价值目标 ,是未来我国刑法制度理性化与日趋完善的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经济学 持有型犯罪 效率 公平 司法资源量 犯罪惩治量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与“占有型犯罪”辨析 被引量:4
11
作者 阮方民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23-25,共3页
“持有型犯罪”与“占有型犯罪”辨析阮方民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在我国刑事法律中首次确立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新罪名,也是在我国刑法规范中首次把"... “持有型犯罪”与“占有型犯罪”辨析阮方民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在我国刑事法律中首次确立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新罪名,也是在我国刑法规范中首次把"持有"确立为犯罪构成客观行为的一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持有 持有型犯罪 犯罪 行为人 非法占有 刑法规范 司法机关 管制 证明责任 实行行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研究 被引量:2
12
作者 刘亚娜 吴丙新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26-29,共4页
学术界有学者将举证责任倒置作为持有型犯罪的证明制度,并借鉴英美的严格责任犯罪,试图为其寻求新的犯罪构成理论支撑,这与我国刑法典所确立的归责原则存在严重冲突。因而,必须坚持责任主义的犯罪构成理论,排斥严格责任;明确控方承担证... 学术界有学者将举证责任倒置作为持有型犯罪的证明制度,并借鉴英美的严格责任犯罪,试图为其寻求新的犯罪构成理论支撑,这与我国刑法典所确立的归责原则存在严重冲突。因而,必须坚持责任主义的犯罪构成理论,排斥严格责任;明确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的定罪基本模式,否定举证责任倒置;设定持有人最后辩护权的特殊司法制度,实现对持有型犯罪的科学合理定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过责任 严格责任 持有型犯罪 最后辩护权制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立法理念偏差及价值冲突检讨 被引量:4
13
作者 张忠国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187-193,共7页
对于持有型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的争议一直存在,但是,目前刑法学界局限于研究如何界定"持有"的行为属性,以及持有型犯罪的定义、范围等形式层面,而不重视从立法意图、规范角度等实质层面评价持有型犯罪。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检... 对于持有型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的争议一直存在,但是,目前刑法学界局限于研究如何界定"持有"的行为属性,以及持有型犯罪的定义、范围等形式层面,而不重视从立法意图、规范角度等实质层面评价持有型犯罪。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检讨了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基准是否妥当、罪刑配置是否均衡、规范设计是否存在缺陷、立法价值取向等问题,指出持有型犯罪目前存在的理念偏差及价值冲突问题,并认为持有型犯罪立法不应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立法基准 罪刑配置 价值冲突 刑法 中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持有型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及认定 被引量:6
14
作者 魏在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6-20,共5页
持有型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对持有行为及其违法性有所认识;对持有物及其数量有所认识;对物品的性能、纯度等特征不需要认识;对持有行为的认识为确定性认识;对持有物的性质及其数量的认识为可能性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当收集不到充分... 持有型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对持有行为及其违法性有所认识;对持有物及其数量有所认识;对物品的性能、纯度等特征不需要认识;对持有行为的认识为确定性认识;对持有物的性质及其数量的认识为可能性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当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的认识内容时,可采取推定的方式予以认定,并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犯罪故意 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持有型犯罪之主观罪过 被引量:7
15
作者 程宗璋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1年第1期80-83,共4页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辩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 ,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该类犯罪故意的成立并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绝对推定 相对推定 刑法 持有型犯罪 主观罪过 罪过责任 客观责任 犯罪故障 犯罪构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3
16
作者 张广永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8年第5期77-80,共4页
本文从持有行为的界定入手,具体评价了关于持有行为法律性质的各种观点,且从持有行为与作为和不作为的联系这一全新的视角论证了持有行为独立于作为和不作为的特性。通过考察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目的,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提出... 本文从持有行为的界定入手,具体评价了关于持有行为法律性质的各种观点,且从持有行为与作为和不作为的联系这一全新的视角论证了持有行为独立于作为和不作为的特性。通过考察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目的,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行为 持有型犯罪 法律性质 作为 不作为 立法完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持有型犯罪的罪过形式 被引量:1
17
作者 王成祥 田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35-37,共3页
本文把持有型犯罪分为“拒不说明”型和单纯持有型两种 ,并指出单纯持有型犯罪的罪过设置在我国刑事立法上的缺陷 :由于罪过设置不明朗 ,容易使人把单纯持有型犯罪作为无罪过形式的犯罪来对待 ,以致有悖于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本文把持有型犯罪分为“拒不说明”型和单纯持有型两种 ,并指出单纯持有型犯罪的罪过设置在我国刑事立法上的缺陷 :由于罪过设置不明朗 ,容易使人把单纯持有型犯罪作为无罪过形式的犯罪来对待 ,以致有悖于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使司法运作陷入尴尬境地。因此作者建议 :立法上对于单纯持有型犯罪的罪过设计可参照拒不说明型犯罪的规定完善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拒不说明 单纯持有 罪过形式 法完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中的“非法性”来源 被引量:2
18
作者 张曙光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114-118,133,共6页
持有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我国刑法中非法持有型犯罪成立的要求必须是非法持有。这种非法性评价并非来源于持有特定禁止物或管制物,也并非取决于持有主体资格或身份,而是对持有事实和"不能说明来源的"综合评价(法律推定)结果,它... 持有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我国刑法中非法持有型犯罪成立的要求必须是非法持有。这种非法性评价并非来源于持有特定禁止物或管制物,也并非取决于持有主体资格或身份,而是对持有事实和"不能说明来源的"综合评价(法律推定)结果,它是抽象的。"不能说明来源的"与持有特定物品的事实共同构成"非法持有"的客观推定(评价)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非法性” 客观评价基础 共同客观条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我国新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 被引量:3
19
作者 朴宗根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39-41,共3页
本文详论了我国新刑法规定的持有型犯罪的概念、特征 ,并指出了持有型犯罪立法上尚存在的问题 ,同时就如何完善持有型犯罪立法阐述了作者的观点。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立法 法律特征 刑法 自然人 非法持有行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持有型犯罪立法的检讨及完善对策 被引量:1
20
作者 王利宾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9年第3期108-113,共6页
持有型犯罪本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对其犯罪化的实质根据在于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当前,持有型犯罪客体泛化、规制不够全面、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模糊,不利于充分发挥前刑法规范的行为调整机能,不利于刑法谦... 持有型犯罪本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对其犯罪化的实质根据在于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当前,持有型犯罪客体泛化、规制不够全面、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模糊,不利于充分发挥前刑法规范的行为调整机能,不利于刑法谦抑原则的实现,不利于公民权利的保护。重新定位持有型犯罪的法益,将其法益严格限定为公共安全;将持有型犯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流通而非限制流通的管制物品;犯罪行为必须是二次违法,同样的行为必须在行政法中被明确禁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症结 破解之道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6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