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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监察法》的原理、原则与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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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建雄 邝山子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7-45,共9页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法》的基本原则,应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以人民为本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理路。新修《监察法》充分吸收了学术界研究成果和实务部门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法治原则,增强了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其进一步完善可通过未来修改《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方式,从党的领导、纪监一体、监司衔接、行贿惩治等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改监察法 基本原理 基本原则 思路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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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调查提前介入的法定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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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记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6期118-127,共10页
有些职务犯罪案件在监察委员会审理后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而无法结案,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予以协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监检关系为“配合与制约”关系,而非“法律监督”关系。提前介入法定化是... 有些职务犯罪案件在监察委员会审理后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而无法结案,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予以协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监检关系为“配合与制约”关系,而非“法律监督”关系。提前介入法定化是反腐败法治化的必然要求,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步、双向、统一修改,需要相应的党内法规一并调整,修法修规中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及早适度。检察权在提前介入中要保持谦抑,介入程序由监委单方启动,介入阶段为监委对案件审理之后、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介入后检察人员应当在1个月以内提出书面检察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犯罪调查 监检衔接 提前介入 监察修改 《刑事诉讼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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