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诉讼上抵销的行使
1
作者 毛晨冉 《法学(汉斯)》 2021年第3期437-444,共8页
诉讼上抵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首次提出以自己的债权抵销原告作为诉讼请求的债权。诉讼上抵销应统一以抗辩形式提出,当抵销债权与被抵销债权为非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是无相同的事实基础,法院可以将两个债权分开进行辩论。当抗辩的原... 诉讼上抵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首次提出以自己的债权抵销原告作为诉讼请求的债权。诉讼上抵销应统一以抗辩形式提出,当抵销债权与被抵销债权为非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是无相同的事实基础,法院可以将两个债权分开进行辩论。当抗辩的原因事实较为复杂、需要评估鉴定、双方争议较大、经过举证质证后仍然无法查清事实时,法院基于该适度、合理的原则可停止在诉讼中对于抵销事由的审查,驳回被告提出的抵销性抗辩,被告可就抵销债权另行起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上抵销 抗辩 反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既判力时间范围的原则及例外
2
作者 毛晨冉 《法学(汉斯)》 2019年第4期107-113,共7页
民事诉讼法对既判力的时间范围作了初步规定,但是规定的粗略使得既判力时间约束的范围及新事由的范围不清晰。我国既判力时间范围制度应当参照日本的标准时制度,将口头辩论终结之时作为既判力的标准时的原则性规定。但既判力时间范围不... 民事诉讼法对既判力的时间范围作了初步规定,但是规定的粗略使得既判力时间约束的范围及新事由的范围不清晰。我国既判力时间范围制度应当参照日本的标准时制度,将口头辩论终结之时作为既判力的标准时的原则性规定。但既判力时间范围不能过于机械化的认定,还需考虑到个案公正及程序保障原则。因此应将发生在前诉进行时但具有不可预料性的情形与新事由同等认定,并且明确在前诉未行使的形成权中仅抵消权可突破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时间范围 新事由 形成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引入必要性与诉讼构造
3
作者 毛晨冉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43-48,共6页
传统与重构的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在诉讼构造上各存在的优势及缺陷提供了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完善思路,即在传统与重构理论之间寻找中间路线,在保留顺位关系的基础上解决裁判统一及被告权益保护问题。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所具有的独特的诉... 传统与重构的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在诉讼构造上各存在的优势及缺陷提供了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完善思路,即在传统与重构理论之间寻找中间路线,在保留顺位关系的基础上解决裁判统一及被告权益保护问题。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所具有的独特的诉讼功能以及我国目前现实的需要,明确了我国有引入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必要性。在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诉讼构造上,一审审理应当保留主位请求与备位请求的顺位关系,但可赋予备位被告辩论权。在二审中,采用对主位请求与备位请求拟制上诉的方式以维持裁判统一。备位被告的利益可以用争点效理论和诚实信用原则加以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备位被告 裁判统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