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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新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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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森林公安》 2024年第4期7-10,共4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保护管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为地方森林保护管理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保护管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为地方森林保护管理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际完善地方林业法治体系,于2023年5月31日修订通过《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法治思想 森林保护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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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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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见 张运明 +2 位作者 曹兰芳 周训芳 李敏 《湖南林业科技》 2024年第4期96-100,共5页
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是一类需要政府赋权和确权并通过市场实现生态价值的生态产品,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依靠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实现生态价值。湖南省探索开发了林业碳汇项目、集体林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三种权益类森林生态产... 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是一类需要政府赋权和确权并通过市场实现生态价值的生态产品,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依靠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实现生态价值。湖南省探索开发了林业碳汇项目、集体林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三种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依然在运行机制、配套政策等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当采取优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推动集体林权交易监管协同、打通林权抵押贷款通道等举措,推动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益类森林生态产品 林业碳汇项目 集体林权交易 林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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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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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吴晓芙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9-23,共5页
当代环境管理的实质,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到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和谐状态。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可从价值内涵、经济内涵、技术内涵和制度内涵等四个方面展开。生态文明是环境管理的价值内涵,推动经济社会可... 当代环境管理的实质,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到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和谐状态。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可从价值内涵、经济内涵、技术内涵和制度内涵等四个方面展开。生态文明是环境管理的价值内涵,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环境管理的经济内涵,协调产业、城乡、上下游和地区间生态关系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内涵,而环境保护的主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和绿色政绩考评的制度化是环境管理的制度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环境管理 价值内涵 经济内涵 技术内涵 制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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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与农民经济利益维护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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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徐丰果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5-18,共4页
自然保护区在国家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践中,面临着生态建设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制度和其他配套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农民经济利益经常受到损害。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 自然保护区在国家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践中,面临着生态建设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制度和其他配套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农民经济利益经常受到损害。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结合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建立有利于维护农民经济利益的相关制度体系,才能在搞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切实维护保护区农民的经济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土地管理制度 经济管理制度 农民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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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法律制度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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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吴晓芙 《林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307-311,共5页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的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法律制度,片面强调自然保护的一面,而漠视了土地经济功能的发挥和自然保护区土地的财产属性。政府因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将土地经营管理权授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意味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利...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的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法律制度,片面强调自然保护的一面,而漠视了土地经济功能的发挥和自然保护区土地的财产属性。政府因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将土地经营管理权授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意味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利用行政管理权、土地经营权集于一身的便利,追逐土地利益。法律所追求的自然保护目标难以实现,而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益并未服务于解决社区贫困问题,造成了社区与政府之间长期的利益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土地权属 林权 土地所有权 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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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1
6
作者 周训芳 吴晓芙 《林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392-396,共5页
结合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自然保护区土地分区管理措施、少数民族使用公共土地的习惯权利、社区共同管理等国外立法经验,提出了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建议:确立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的指导思想;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机构来科学确定全国自... 结合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自然保护区土地分区管理措施、少数民族使用公共土地的习惯权利、社区共同管理等国外立法经验,提出了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建议:确立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的指导思想;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机构来科学确定全国自然保护区的土地面积,划分土地类型,并对每一个自然保护区作出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建立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生态保护对价关系,使三种土地利益在法律上获得平等保护;确保自然保护区内农民的生存权不受到侵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保护用地 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 土地类型 人地关系 保护对象 生态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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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视域下森林资源保护红线管制立法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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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诸江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2-15,共4页
森林资源是维持大气中碳平衡的重要杠杆。森林资源保护红线既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基本生态需求的森林资源保有量的最低数量界限,也是保障森林资源发挥减缓气候变化作用的数量底线。我国《森林法》应当确立森林资源保护红线理念... 森林资源是维持大气中碳平衡的重要杠杆。森林资源保护红线既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基本生态需求的森林资源保有量的最低数量界限,也是保障森林资源发挥减缓气候变化作用的数量底线。我国《森林法》应当确立森林资源保护红线理念,将森林资源保护红线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创新土地规划制度,走出"林地"概念的怪圈,健全碳汇林业制度体系,以确保森林资源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对气候变化 森林碳汇 森林资源保护红线 《森林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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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背景下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研究与展望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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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张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44-47,共4页
森林经营制度是《森林法》的基础性制度,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制度化则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森林法》修改中,森林经营理念、森林分类经营、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森林生态补偿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从建设"... 森林经营制度是《森林法》的基础性制度,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制度化则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森林法》修改中,森林经营理念、森林分类经营、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森林生态补偿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从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要求来看,森林可持续经营是谱写"美丽中国"的森林篇章,其制度设计应当服从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设计。因此,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应当成为《森林法》修改的基本任务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森林可持续经营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森林经营法律制度 《森林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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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用地管理制度论纲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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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训芳 吴晓芙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5-8,共4页
在我国特别区域环境保护实践中,客观地存在着“环境保护用地”这一土地类型。为适应各种类型的特别区域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我国正在制定中的《自然保护区法》应将“环境保护用地”作为一个独立的土地类型,并在充分考虑生态规律、人地... 在我国特别区域环境保护实践中,客观地存在着“环境保护用地”这一土地类型。为适应各种类型的特别区域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我国正在制定中的《自然保护区法》应将“环境保护用地”作为一个独立的土地类型,并在充分考虑生态规律、人地关系和保护对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用地管理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别区域环境法 环境保护用地 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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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集体林规模化经营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创新 被引量:4
10
作者 周训芳 诸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28-33,共6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方面在政策层面落实了农民对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另一方面在森林经营层面导致了集体林地的高度碎片化。在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的新形势下,通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将产权分散的集体林地组合为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方面在政策层面落实了农民对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另一方面在森林经营层面导致了集体林地的高度碎片化。在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的新形势下,通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将产权分散的集体林地组合为森林经营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集体林地的规模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从林业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实际需要来看,我国《森林法》应当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纳入《森林法》的制度框架,确立集体林森林经营补助专项资金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发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规模化森林经营上的优势,推动集体林走上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地家庭承包经营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 集体林规模化经营 森林经营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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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的历史性转变与《森林法》的修改 被引量:25
11
作者 周训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70-73,共4页
林业的历史性转变是思考《森林法》修改问题的逻辑起点。现代林业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采用生态系统管理模式,主张使天然林尽可能处于自然状态。当代林业立法应突破单一自然要素立法模式,采纳森林是一个生态系统的理念,制定综合性林业... 林业的历史性转变是思考《森林法》修改问题的逻辑起点。现代林业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采用生态系统管理模式,主张使天然林尽可能处于自然状态。当代林业立法应突破单一自然要素立法模式,采纳森林是一个生态系统的理念,制定综合性林业法典。我国林业正在逐渐转变为生态林业,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森林法》 林业建设 生态林业 林业行政许可制度 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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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林地地役权 被引量:23
12
作者 周训芳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2期107-111,共5页
在现行林业法律法规中,规定了许多与生态林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活动有关的林地地役权,只是没有采用林地地役权这一名称。在林业行政管理实践中,实质意义上的林地地役权合同是大量存在的。我国《物权法》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地... 在现行林业法律法规中,规定了许多与生态林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活动有关的林地地役权,只是没有采用林地地役权这一名称。在林业行政管理实践中,实质意义上的林地地役权合同是大量存在的。我国《物权法》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地役权,为林地地役权成为一项新的林业物权奠定了法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役权 林地 林业法律法规 《物权法》 生态林建设 退耕还林 防沙治沙 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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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权的本质——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 被引量:23
13
作者 周训芳 《林业经济问题》 2003年第6期313-318,354,共7页
多数情况下,环境权是一个模糊的理论术语。作为一种法律权利,迄今为止,各国宪法、国内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所表达的环境权均是人类的环境权。从宪法意义上说,环境权是一种新型人权;从国际环境法意义上说,环境权是人类环境权;从国内环境... 多数情况下,环境权是一个模糊的理论术语。作为一种法律权利,迄今为止,各国宪法、国内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所表达的环境权均是人类的环境权。从宪法意义上说,环境权是一种新型人权;从国际环境法意义上说,环境权是人类环境权;从国内环境法意义上说,环境权是公民环境权。国家"环境权"是国家自主处理本国环境事务的国家主权,而企业组织的"环境权"本质上是民商法上的财产权利,不属于环境权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权 人类中心主义 人权 公民环境权 生态中心主义 国际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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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的主流化与湿地法律制度的生态化 被引量:14
14
作者 周训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40-47,共8页
湿地保护主流化是指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家核心的制度设计和决策的整体性考虑之中,是实现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生态化的社会基础。生态化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湿地保护主流化实践的成果和体现。我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湿... 湿地保护主流化是指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家核心的制度设计和决策的整体性考虑之中,是实现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生态化的社会基础。生态化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湿地保护主流化实践的成果和体现。我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特点进行生态化的制度创新,将主流化、综合管理和湿地规划作为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支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湿地保护 湿地法律制度 生态化 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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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生态保护地方立法的整体制度设计——兼论《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实施条件 被引量:4
15
作者 周训芳 曹丹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5-10,共6页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出台,为湖南省地方生态立法提供了示范,开启了立法保障绿色湖南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先河。随着该条例的实施,湖南省地方生态保护的整体制度设计开始提上地方立法日程。为了满足跨行政区生态...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出台,为湖南省地方生态立法提供了示范,开启了立法保障绿色湖南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先河。随着该条例的实施,湖南省地方生态保护的整体制度设计开始提上地方立法日程。为了满足跨行政区生态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湖南省地方立法机关应当充分行使地方生态立法权,全面清理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保护有关的地方性立法,进行地方生态保护的整体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力量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职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株潭城市群 生态绿心 地方生态立法 整体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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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补偿与管护制度的法律重构 被引量:17
16
作者 周训芳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4期89-97,共9页
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是典型的政府职权行为,而生态公益林管护属于政府采购服务。实践中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际上主要是通过支付管护工资实施的,不符合法治要求,难以持续。应当在法律上正确区分生态效益补偿协议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 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是典型的政府职权行为,而生态公益林管护属于政府采购服务。实践中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际上主要是通过支付管护工资实施的,不符合法治要求,难以持续。应当在法律上正确区分生态效益补偿协议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引入民法规则,通过立法设计生态保护地役权,将生态效益补偿协议改造为生态保护地役权合同,同时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社会购买生态公益林管护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补偿 生态公益林区划 生态公益林管护 环境保护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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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立法中的法律移植问题 被引量:10
17
作者 周训芳 《林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334-337,364,共5页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立法 ,主要是移植西方国家环境法。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实践表明 ,我国环境法制度主要是从西方国家移植而来。国际环境合作和国内环境法学者的研究 ,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法律移植后的最大问题是实施难的问题 ,主...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立法 ,主要是移植西方国家环境法。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实践表明 ,我国环境法制度主要是从西方国家移植而来。国际环境合作和国内环境法学者的研究 ,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法律移植后的最大问题是实施难的问题 ,主要是主体之间出现了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因此 ,实现本土化的文化改造与价值重建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立法 法律移植 文化冲突 环境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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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湿地保护地方立法评价与展望 被引量:7
18
作者 周训芳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1期32-36,共5页
洞庭湖湿地保护地方立法面临着经济发展、防洪、防治血吸虫病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解决各种利益冲突。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有效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法律机制,确立湿地地... 洞庭湖湿地保护地方立法面临着经济发展、防洪、防治血吸虫病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解决各种利益冲突。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有效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法律机制,确立湿地地役权合同制度,理顺公共生态利益和私人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洞庭湖 地方立法 湿地保护管理体制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法律机制 湿地地役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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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多样性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冲突:挪威野狼管理述评 被引量:2
19
作者 周训芳 黄豫湘 《林业经济问题》 2002年第1期41-45,共5页
本文介绍了挪威在濒危物种野狼保护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政府采取的平衡措施 。
关键词 文化多样性 野生动物保护 挪威 野狼管理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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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立法中的人与动物的关系 被引量:6
20
作者 周训芳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53-158,共6页
人类经历了采集渔猎时代、畜牧农业时代、无限制利用和残酷掠杀时代,正在进入动物保护时代,最终要达到人类和生物共同协和进化时代.近代以来的法学理论认为,人与动物的关系是人支配动物和利用动物的关系,但现代民法开始转换立场,接受了... 人类经历了采集渔猎时代、畜牧农业时代、无限制利用和残酷掠杀时代,正在进入动物保护时代,最终要达到人类和生物共同协和进化时代.近代以来的法学理论认为,人与动物的关系是人支配动物和利用动物的关系,但现代民法开始转换立场,接受了动物保护法对动物的财产性利用的各种限制.可持续发展观要求人们善待一切生命,但"动物受法律保护"和"动物享有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动物在法律中无论是作为主体还是客体,只体现立法技术不同,而无本质差别.应当改变动物保护立法中的教条主义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物保护立法 动物保护时代 人与动物的关系 动物权利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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