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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非药品冒充药品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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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日常执法实践中,“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案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有的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有的标示虚假批准文号、甚至假冒其他药品的批准文号,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给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12期44-45,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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