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标会起源于唐宋时期,是一种非正式金融组织,至今未得到我国法律认可,且采取严"堵"监管方式。但民间标会有其存在合理性,故在我国福建、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屡禁不止。与其"堵",不如"疏"。文章从我国民间标会监管现存问题出发,探索民间标会科学监管模式,即建立"契约治理+自律监管+适度监管"监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间标会监管机制构建提出建议。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41-47,共7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